珠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04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科技部和广东省科技厅的通知,2004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和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现已开始受理,请要申报的企业准备好申报材料,于2003年12月10日
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技局高新技术产业科,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
1、电子与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计算机软件、网络产品、微电子及新型电子器件、光电子及新型元器件、通信设备及产品、广播与电视技术产品、电子专用工艺生产设备和电子测量仪器。
2、生物工程和新医药:医药生物技术、现代中药、化学合成药、轻工食品、现代农业技术。
3、新材料及应用:高性能金属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新型有机高分子材料与精细化工材料、先进复合材料、生物医学材料、纺织新材料、环境友好材料、材料的先进设备、成型和加工技术及高性能产品。
4、光机电一体化:先进制造设备及装置、先进工业装备、车辆、船舶等运输机械及关键零 配件、机电基础件、控制系统及监控设备、自动化电力设备、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医疗器械。
5、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
6、环境保护:大气污染治理设备、水污染治理设备、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设备、环境监测仪器、环保药剂与材料、清洁生产、资源再利用与环境功能产品。
二、国家级火炬计划申报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技术先进、自主创新的项目;
3、产品投产后能形成一定规模的项目;
4、项目承担单位有相应的筹资能力和较好的贷款条件;
5、863计划、攻关计划、创新基金等产业化项目优先支持。
6、一般加工项目、单纯引进项目、常规食品保健品、饮料类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不予支持。
三、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根据《“十五”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应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项目产品市场前景好,产业规模大,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和较大的市场覆盖面,是国家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项目在同行业中有示范带动作用,在地方经济中起支柱作用。同时,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已经被认定为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并已成为地方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