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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卫生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珠海市卫生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中大五院、省中医院珠海医院、遵医五院,各卫生行业协会: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1〕97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增强医疗管理意识。今年8月起,我局在较大规模医疗机构实行医疗纠纷、信访月报制度,以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医疗纠纷、信访处理工作。然而,近期报表、工作检查以及受理医疗纠纷、信访情况表明,有的单位对医疗管理仍不够重视,表现在:防范措施不到位,医疗不良事件及由此引发争议仍有发生;工作部署与检查落实不到位,管理措施未能真正落实;争议处理不到位,投入时间与人力不足,处理方式方法欠妥当,造成工作上的被动局面。各单位要切实从本单位和媒体披露医疗安全事件吸取深刻教训,切实抓好“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和核心制度落实,切实做好医疗安全事故防范。

  二、迅速进行医疗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各单位要按有关法规规定,对本单位医疗管理工作从规章制度到工作流程,从领导到员工,从理论知识到实践技能,进行查漏补缺。特别要对照“三好一满意”活动检查评估标准,逐项进行梳理,对不达标项目迅速整改,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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