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新型城市社区医疗卫生体系。继续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整合卫生资源,将政府举办的一级、部分二级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转型或改制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确保每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或每3-10万服务人口有一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上下联动、分工明确、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建立社区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建立家庭责任医师团队制度,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新格局。
3.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政策,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与建设的意见》、《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坚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按照实际服务人口和机构职能,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建立全员聘任、能进能出、上下流动的基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卫生院院长和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公开选拔制度。妥善做好不符合执业资格人员的转岗、分流和编外人员的用工问题。建立多渠道补偿的保障机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界定功能定位、核定编制、核定收入、绩效考核的前提下,建立财政补偿、医保购买补偿和医疗服务技术收费等多渠道的补偿机制。建立绩效工资制度。遵循保障与激励并重的原则,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建立起与地区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相适应,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与岗位职责和实际贡献相匹配的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形成比较合理的内部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完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农村卫生机构对口帮扶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的长效培训机制。
4.培育优质医疗资源。健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和职责,优化各类医院的布局和结构。以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临床服务辐射能力为核心,开展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强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探索设立区域性大型医疗设备检验检查中心和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平台,进一步推行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区域医疗卫生服务同质化。建立新型医院等级评审制度,促进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提高医疗管理、医疗服务和医疗技术水平。“十二五”期末,地市级医院、遵医五院(斗门区人民医院)要达到三级医院水平,其它区级医院达到二甲医院水平,培育1家民营三甲医院。开展地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持卫生院工作,建立城市医院支农长效机制。
(三)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1.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和财政承受能力,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扩大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覆盖面。创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理念,转变服务模式,加快建立起主动干预、有效管理、连续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制。
2.全面实施妇幼安康工程。以农村为重点地区,以消除严重影响妇女儿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危险因素为重点项目,实施出生缺陷综合干预、妇女病防治、儿童发育与行为障碍的筛查干预等项目工作,通过区域共享的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应用为手段,规范、保障和促进妇幼安康工程项目工作落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建立健全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机制,大力开展宣传和健康教育,将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充分与妇幼保健、出生缺陷监测工作融合,逐步建立全市所有提供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均参与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完善婚前保健、孕前检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制度,加大出生缺陷监测和干预力度。深入开展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等疾病的母婴传播工作,努力控制重症地中海贫血、重度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的出生,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早期发现、诊断和干预甲低、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早期视网膜病变的新生儿;健全出生缺陷患儿矫治、康复和干预服务网络,减少残疾和死亡的发生。加强和规范全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与转运网络建设,减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做好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为重点的农村常见妇女病防治工作。加强儿童保健管理,着力改善儿童健康状况,重点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对危重新生儿、早产/低出生体重儿的诊治和管理水平。到2015年,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覆盖率9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覆盖率80%,新生儿重症地中海贫血发生率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50%,对艾滋病病毒感染或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采取母婴传播干预措施率90%以上,孕妇梅毒筛查覆盖率60%以上,农村适龄应检妇女常见病检查率70%以上。
3.切实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继续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防治机制,深入推进艾滋病的综合防治工作。全面落实针对艾滋病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的有效干预措施,健全免费检测和咨询网络,继续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疫情上升势头得到遏制。加强梅毒、丙肝的实验室检测和规范化诊疗。继续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强化结核病归口管理和治疗,扩大耐多药结核病筛查和治疗范围,积极应对流动人口结核、结核与艾滋病双重感染和结核耐药性等三大挑战。加强霍乱、登革热、手足口病、流感、狂犬病、鼠疫、SARS等急性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落实防控措施,及时有效处置疫情。建立全市急性传染病监测信息数据库,提高预测预警能力。加强免疫规划工作,提高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率和流动人口预防接种管理质量。维持无脊灰状态,实现消除麻疹目标并维持消除麻疹状态,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开展重点人群乙肝疫苗接种工作,进一步降低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和乙肝发病率,5岁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低至1%以下。加强肝吸虫病防治、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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