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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2013年,市卫生局将在适当时候召开全市卫生系统“六五”普法工作中期汇报会,了解各单位普法工作情况,交流普法工作经验,加强普法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评估。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
  2015年第三季度,市卫生局将组织对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普法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并接受省卫生厅和市普法办的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本轮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开展目标管理。要成立“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协调,监督本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市卫生局成立珠海市卫生局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监科。法监科负责制订全市卫生系统“六五”普法实施计划和全市卫生系统面上普法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配合各科室做好专业法律宣传工作;工委办(人事科)负责委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普法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培训考核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全市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大型社会公众宣传活动的策划和实施;各科室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相对人的卫生法制培训。
  (二)建立监督激励机制,健全考核评估体系。
  建立卫生法制宣传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检查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上报工作,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
  (三)落实经费和人员,保障普法工作。
  各单位要继续加强普法办公室建设,保证普法工作所需人员和经费。完善卫生普法工作责任制,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实行目标量化管理,对卫生普法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督促。
  (四)创新普法教育形式,提高宣传教育实效。
  利用各类卫生宣传日、宣传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法治实践,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单位公众网站平台,办好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栏目,加强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编写切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法制宣传专题短片、宣传手册等资料,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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