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
行政诉讼法》、《
国家赔偿法》、《
汕头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规定》等有关行政执法程序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继续推进《汕头市环保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的实施,加强地方环境立法,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完善执法责任制,推进执法公开和执法评议考核制,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努力提高环保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
三、普法对象和要求
5、环境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重点是各级党政领导;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特别是从事对环境有重大影响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和农民。
6、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各级环保部门要继续与市、县级党校和干部培训中心合作开设环保课程,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系统的环境法制教育;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环保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核等制度,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在
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努力提高依法监管环境的能力,自觉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