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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

  十、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一)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把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市财政每年为市教育学院安排不低于50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教师和校长业务培训,县(市、区)政府安排教师进修学校专项经费不低于30万元。加强教师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造就一批教育家、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二)加强师德建设。教师要以平等态度对待学生、以高尚情操熏陶学生、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把师德教育作为教师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进修学习和评优选先的首要内容,将师德建设作为评估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纳入学校督导检查,定期表彰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增强通化师范学院分院综合办学实力。创新基础教育教师培训机制。实施教师进修院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每五年一周期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制度。认真落实“吉林省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行动计划”、“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鼓励和支持45岁以下中青年骨干教师攻读高一层次学历或学位。到2020年,全市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者达到98%以上,初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者达到95%以上,高中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达到10%以上。
  以培养“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专兼结合等灵活机制。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聘请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教师。到2020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专任教师比例达到50%以上。
  (四)加快优秀教师群体建设。加强对中青年教师创新能力培养,不断创新教育实践。鼓励教师和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实施名师培养工程,打造通化名师资源品牌。到2020年,全市建设名师工作室达到200个。实行名师政府津贴制度,所需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培训市级骨干教师2000人。定期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大力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市政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授予荣誉称号。
  (五)提高教师地位待遇。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政策,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绩效工资,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所需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对长期从事农村中小学教育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和福利待遇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加快建设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和心理辅导。
  (六)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实行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再认证制度。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流动调配和考核等管理职能。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具体分配各校人员编制,并报同级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创新教师补充机制,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完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选人制度。
  大力推进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完善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建立健全交流制度,各县(市、区)初中、小学教师每年按照5%以上比例进行交流,校长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的应进行交流。落实校长任职资格制、职级制和任期制,促进校长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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