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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1〕1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国华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副组长:秦厚德 市委常委、副市长

  朱 晋 副市长

  秦剑平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潘 新 市委、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吴晓春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 勇 市纪委副书记

  杨建忠 市民政局局长、老龄办主任

  施建中 市财政局局长

  黄 玲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陆伯新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本高 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啸平 市规划局局长

  钱志平 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周跃华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朱瑞琴 市农委主任

  刘新华 市水利局局长

  陈 亮 市文广新局局长

  蒋志群 市卫生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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