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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建设和第三季度信息报送情况的通报

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建设和第三季度信息报送情况的通报
(吉府法〔2011〕12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长白山管委会办公室,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现将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建设和第三季度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建设情况

  自2010年4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法制系统及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用<行政执法及监督平台>的实施意见》(吉府法[2010]34号),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建设“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后,各地政府法制机构能够予以重视,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努力抓好本单位的平台基础建设,在一定范围内开通了平台的应用。

  目前安装平台的市州级单位有:长春市政府法制办、吉林市政府法制办;

  目前正在建设中的市州级单位有:延边州政府法制办、通化市政府法制办、白山市政府法制办;

  目前安装平台的县区级单位有:长春市宽城区法制办、长春市高新区法制办、长春市二道区法制办、长春市朝阳区法制办、长春市德惠法制办、长春市九台法制办、长春市双阳区法制办、长春市净月区法制办、长春市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管委会)法制办、长春市南关区法制办、通化市梅河口法制办、四平市梨树县法制办、白山市临江法制办。

  综上,截至目前,终端覆盖337家单位(含省直单位),通过实际应用,得到执法部门普遍好评。

  通过调查了解,一些地方在平台建设过程中采取了一些好的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行动迅速。一些单位充分认识到信息化建设是当前政府法制工作的一项重要且长期性工作,是未来电子政务的基石,因此,能够从长远角度出发,积极主动投入到信息化建设当中。长春市政府法制办于2010年8月在双阳组织召开了信息化建设专门会议,并开始启动了“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建设的相关工作,截至到2010年底,全市10个县(市)区、4大开发区和市国土局、共建立15个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市直各部门及基层行政执法单位共建立175个终端报送系统;已有47个部门上传了1500多名执法人员基本信息,有47个部门上传了执法主体信息和5000多条执法依据,基本做到了法制信息网络全覆盖,基本信息传送实现了网上运行。

  吉林市政府法制办高度重视监督平台建设工作,相继两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推进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并下发专门文件着手落实。目前,吉林市政府法制办的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建设已基本完成;所属九个县(市)区专项资金也已筹措完毕。

  四平梨树县政府法制办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10年12月全部安装调试完毕。

  二是扎实工作稳步推进。一些单位立足实际,稳打稳扎、多方谋划,平台建设稳步前行。白山市政府法制办、通化市政府法制办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建设规划,积极对监督平台的安装和应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提出具体要求,并把监督平台建设情况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和各行政执法部门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为平台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延边州法制办为保证监督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开展了全面统筹和部署,向州、各县(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明确了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必要性和实用性;具体说明了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主要功能;确定了建立和安装的具体工程期限。同时,积极主动,向州政府提出了在全州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和应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意见,州政府给予大力支持,下发了通知,帮助促进监督平台建设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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