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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开展全国“两会”期间施工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全省各地开展全国“两会”施工安全检查的情况来看,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这类问题在外省或本省跨地区承建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中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一是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及项目部未能有效执行,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项目负责人不在岗,专职安全员配置不足。二是没有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工作和开展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三是企业对所承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流于形式,未能及时发现主要的安全隐患,或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没有跟踪落实。四是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缺乏针对性。

  (二)部分受检施工企业在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组织实施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一是没有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及我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管理,存在编制人员未参加验收、不同专业的专项方案由同一人编制、没有起重机械安装资质却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等问题。二是没有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内容与实际不相符,缺乏针对性。三是没有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施工,建筑施工企业自检和工程监理企业组织验收的手续马虎。

  (三)一些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及时转发文件部署工作,检查缺乏针对性,未能使工作落实到所监管的工程项目上。少数县(区)施工安全监督站发出整改通知书后不按整改通知书告知的时限及时复查,对重大安全隐患未能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治,个别安全监督员监管不严,对安全隐患不提出整改要求,该停用的设备不责令停用,对违规行为作出动态扣分数量偏少。

  四、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要求

  针对本次全国“两会”期间施工安全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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