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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清明和“五一”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三、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扫
  州政府决定3月26日至4月1日为全州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周。各地要在宣传周内开展声势浩大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专栏、标语、网络、宣传车、标志牌、横幅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知识下乡活动,积极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扑火基本常识,加大森林草原防火扑火的对外宣传力度,扩大媒体宣传范围。要深入林(牧)区学校,专门上森林草原防火课,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林(牧)区乡镇、村组和林(牧)区施工企业,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警示片,要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努力普及防扑火知识,宣传资料要发放到重点林(牧)区的村组和干部群众,增强社会宣传效果。积极倡导文明祭扫,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要广泛宣传因不文明祭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案例。对森林、林木、林地、草原、牧场经营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专项宣传教育,促使其主动履行森林草原防火义务。要做到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进林区、进牧区、进景区、进学校、进矿区、进施工区、进电线区”,提高林(牧)区群众和施工、旅游等人员的安全用火意识,积极营造“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努力让森林草原防火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四、开展安全检查,排除火灾隐患
  清明、“五一”节期间,各地各级政府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原始林区、旅游景点等重点部位和高火险区域的各项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完善情况,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演练、扑火机具装备配备等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墓、殡仪馆等群众集中祭扫场所火灾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要加强火情监测,及时发布高火险警报。要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认真落实相关防范措施。加强对入山人员、入山车辆的森林防火检查登记,特别要加大对坟头、墓地、原始林区、旅游景点、入山路口等重点地段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五、狠抓“两项制度”落实,严格野外火源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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