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查总结阶段(2007年2-5月)
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对所辖县、市国土资源局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情况的检查和总结工作;2007年3月开始,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对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及厅直属单位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这次检查工作,是对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一次认真回顾和总结,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务必予以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安排自查、检查和总结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依法行政工作检查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认真组织好本地区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经验的总结和先进典型的推广。
(二)统一部署,不断推进
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对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开展依法行政检查总结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负责对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及厅各直属单位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好所辖县、市国土资源局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全面检查总结工作。
(三)抓好落实,注重实效
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要采取有力措施,明确目标,既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又要突出重点,把握主线,全面落实自查、整改、检查总结等阶段工作任务。对在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防止走过场,切实做到边查边改,总结经验,不断促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四)需上报的材料
1、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将本地区开展依法行政自查工作总结和自查整改情况,于2007年3月25日前报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根据自查、检查工作情况,认真总结本单位、本辖区国土资源局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先进经验,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两个(名),并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经验材料(一式三份),于2007年4月10日前报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领导小组办公室。
3、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对全系统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检查情况,对所报推荐先进材料进行评估筛选,报经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在2007年全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现场会议中进行经验交流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