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
1、领导机构的建立情况;
2、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执法权的责任分解落实情况;
3、依法行政规划、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4、领导集体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行政执法和法制监督重大、难点问题的情况。
(二)制度建设情况
1、党组中心组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2、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
3、法定行政许可事项的内容会审制度;
4、政务公开制度;
5、现代行政程序制度;
6、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7、权力行使的监督、廉政机制;
8、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制度;
9、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10、其他制度建设情况。
(三)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情况
1、《
土地管理法》及配套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2、《
矿产资源法》及配套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3、《
测绘法》及配套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4、《
行政许可法》的执行情况;
5、《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执行情况;
6、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贯彻落实情况。
(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设立普法组织机构、明确主管领导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配备普法工作人员,领导经常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到位等情况;
2、普法规划、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