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佛山市整治道路交通运输秩序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佛府办[2007]5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自2005年7月开始,全市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针对我市存在的道路交通运输市场非法营运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运用政府综合治理的强大威力,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在全市范围开展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整治行动,在一年半时间里查处了各类交通违章案件4万多宗,涌现出一批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发全市执法人员积极工作的热情,提高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现对参与整治工作的佛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13个先进集体和徐春林等42名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希望接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全市相关执法单位和个人要以先进为楷模,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运输执法力度,不断依法探索创新执法方式,为我市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七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
佛山市整治道路交通运输秩序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先进集体名单(13个):
佛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禅城区交通局
佛山市交通局交通管理总站
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
禅城区治超办
南海区交通局交通管理总站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
顺德区交通局交通管理总站
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交警大队
三水区交通局交通稽查队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高明区交通运输管理总站
高明区交警大队
先进个人名单(42人):
佛山市交通局:徐春林 何达晃 夏锦锋 谭 辉
佛山市公安局:陆凤友 陈 斌 黄晓峰 陈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