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开展佛山市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市工商局《关于开展佛山市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实施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日
关于开展佛山市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
(佛山市工商局)
为顺利推进我市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进一步整合资源,创新服务群众的载体,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心下移,构筑社区服务、维权、监管网络,形成市场监管和维权合力,营造一个和谐、健康的社区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建设和谐广东、和谐社区的工作部署和省工商局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佛山”为目标,以服务群众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发挥社区(农村)自治组织作用为主要手段,以优质服务为标准,通过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受理迅速、处理及时的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使“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逐步成为政府放心、消费者满意的“民心工程”、“形象工程”。
二、总体目标
3年内全市城镇社区、农村全面普及开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达到以下几方面的目标:
(一)工商服务、维权、监管效能显著提高。
(二)通过利用社区内各种资源,对社区内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在社区中基本实现:无传销行为,无无照经营行为,无侵害消费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大事件发生。
(三)通过开展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农村)工作,达到“三满意”,即群众满意、工商业户满意、地方政府满意。
(四)推进监管方式和执法方法改革,促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
(五)社区居民、工商业户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逐步提高,社区诚信体系建设有较大的发展。
(六)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关键性决策和具体的应对措施,从而提高有关职能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增强市场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