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建设集约型工业园区评估考核(试行)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建设集约型工业园区评估考核(试行)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工业园区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集约型工业园区评估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办发〔2005〕52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集约型工业园区评估考核(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佛府办〔2005〕271号)等文件。上述文件的出台,对提高我市工业园区建设的质量和水平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对工业园区评估考核的科学性和操作性,经市政府研究,现作如下补充完善一并贯彻执行:

  一、考核内容方面

  (一)投资强度:重点园区引入的单个项目不得低于国家分行业投资强度控制指标的标准(详见附件2)。

  (二)容积率: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容积率考核对应《容积率分行业控制指标》,某行业达标得10分,不达标得0分。计算公式:X(___)=(∑(n)Xi)/N,X(___)代表园区容积率的得分,Xi代表各行业容积率的累计得分,N代表考核行业的个数。例如,某园区建设项目为5个行业,其中有3个行业达标、有2个行业不达标,该园区行业容积率累计得分Xi=30分,则容积率得分为X(___)=30÷5=6分。

  (三)创税额:创税额包括企业当年实现的内、外销税收总额和地方税费额。

  地方税费额包括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堤围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是指企业当年度向其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实际缴交入库额,不包括当年度已实际办理退库的税费额。

  创税额加扣分标准调整为:每超过当年达标值10%的加0.5分,达不到标准每减10%的扣1.5分。

  (四)孵化器培育建设:该项考核分值为7分,其中,有孵化场地得2分、有在孵企业得2分、有种子基金得2分、配备专职人员得1分;原则上区建立了孵化器,该区考核的重点园区就可得分。

  (五)环保基础设施:该项考核分值为4分,其中,实施废水集中处理得2分、管网完善、清污分流得1分、集中供热供气得1分。

  (六)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该项考核必须出具由区环保部门确认的、占园区总废水污染负荷80%以上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