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实施“双优工程”,促进公交发展
实施“双优工程”。“公交优先”与“公交优秀”双管齐下,加强对公交驾驶员的职业培训,开展微笑服务,礼貌待客,平等待人,改变服务形象,提高服务质量,以优质服务,吸引市民乘坐公交。
十一、实施“公交优先”的保障措施
(一)加大社会宣传力度
各级政府要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一是及时宣传公交服务的新风尚、新形象;二是及时宣传对公交行业管理的新举措、新动向;三是引导市民改变日常出行方式,主动乘坐公交车,使全社会都来关心公交、支持公交,促进公交发展。
(二)逐步优化公交线网布局
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市民出行的需求,依照各组团公交规划的总体要求,设立对公交线网进行分析、评估的专家小组或技术顾问,定期进行评估,并制定调整线网的相关政策。对不符合经济发展和市民需求的线路,不断进行优化调整,使公交线路布局不断完善、科学、合理。
(三)完善市场准入机制
根据建设部《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26号)和《关于
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建城〔2005〕154号),以及《佛山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对公共交通实施特许经营制度,对没有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或协议不完善的,要及时补签和完善特许经营协议;对新增的公交项目,要实施公开招投标;对特许经营期限满的公交项目,要结合经营期内相关年度考核结果来决定延期或招标,逐步完善公共交通项目的准入机制。
(四)加强监督管理
要进一步转化政府职能,发挥各级政府在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中的主导地位,保障“公交优先”政策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市、区监察机关对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情况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任务落实情况,督促各有关单位履行职责,保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照部门职责,逐项落实有关“公交优先”政策内容,并定期向市、区监察机关及市“公交优先”工作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公共交通发展协调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协商制度,形成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充分听取市、区相关部门的意见,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加强对公共交通的管理,同时认真研究,建立起适应我市现代化城市发展要求的公交管理体制。
附件:
推进“公交优先”政策各相关部门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