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二)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机制,规范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理等环节的管理。
制定和完善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要求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格并获得相关许可或备案,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企业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管理,实行定点投放、统一收运、集中处理。
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通用的信息平台,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各环节进行有效监控。
加大查处和收缴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运输工具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行为;对违法销售或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予以处罚;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集体食堂(餐厅)不按照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除进行处罚外,还要追究食堂(餐厅)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时间安排:2012年6月完成管理体系建设,定期开展专项行动,2015年国家考核后结束。
牵头单位:市食安办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法制办、市教育局
(三)加快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
根据国家批复的实施方案评审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承诺书,积极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工作。项目处理规模为日处理能力200吨,餐厨废弃物产生指标按0.80吨/万人计,处理工艺采用厌氧发酵技术。厂址选择在南宁市石西有机复合肥料厂空地内,用地约40亩,总投资估算为1.2亿元。做好厌氧发酵前的预处理、餐厨废弃物处理过程的监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的环境质量监控、资源化产品安全性评估等工作,建立项目运行全过程的监管体系。采用BOT模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实施项目建设,促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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