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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山市促进生猪生产和价格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山市促进生猪生产和价格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府办〔2011〕72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中山市促进生猪生产和价格稳定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与市农业局衔接。(联系人:朱淑萍,联系电话:88221363)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中山市促进生猪生产和价格稳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1〕268号)精神,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促进我市生猪生产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技为导向,以环保为依托,积极发展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构建防止生猪价格大幅波动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市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生猪价格稳定。
  二、工作目标
  落实生猪生产各项扶持政策,控制生猪疫病,大力发展生态健康生猪规模养殖,着力提高生猪养殖规模化程度,促进我市生猪养殖形成规模化、产业化发展,2012-2020年生猪年出栏量稳定在50万头。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中山市促进生猪生产和价格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农业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物价局、财政局、民政局、统计局、工商局、金融局等部门领导担任成员,负责统筹协调促进生猪生产和价格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镇区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生猪生产、猪肉市场供应和保障等工作。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本方案落实情况相关宣传工作。
  (二)市农业局。负责做好生猪疫病预防、监测、预警预报和检疫工作,确保不发生生猪重大疫情;密切关注生猪疫情动态,掌握本市生猪存栏量、出栏量及流向,加强生猪生产信息分析和预警;落实生猪扶持政策,促进我市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
  (三)物价局。负责市场猪肉价格监管,进一步加强生猪饲养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落实国家和省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严肃查处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保持生猪市场价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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