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彻底查处铅蓄电池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对铅蓄电池企业的排查力度,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就开工建设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铅蓄电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生重大铅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对被依法关闭的企业,要落实断电措施,及时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拆除生产设备,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各县区要在媒体上公布辖区内所有铅蓄电池企业(加工、组装和回收)名单、地址和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4、进一步加大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监管力度,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加快南阳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进度,确保尽快投入运行。全面排查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及利用、处置单位情况,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规范企业内部危险废物管理。加大对危险废物的转移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坚决取缔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
1、继续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着力解决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的问题,特别是桐柏、新野等要加快完善配套管网,提高城市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要逐步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提高排放标准;配套建成的进出水在线监控系统和中控系统,运行数据记录保存必须在一年以上,满足总量核查要求;进一步加强污泥处置和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检查,全面掌握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和排放情况,坚决杜绝擅自停运、自动监控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现象,严厉打击污泥违法处置、非法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
2、继续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监管。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年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污染防治设施的规范管理,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在环境执法中的应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有效运行。重点加强造纸、酿造、制药、合成氨等行业废水治理设施和电厂、碱化工等企业废气脱硫设施的运行监管,督促已建成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高效运行。严肃查处故意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偷排偷放,连续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
3、继续推进工程减排。加快南阳市(中心城区)污水净化中心二期工程建设进度,确保2011年9月30日前投入运行,增强污染减排能力;按照《2011年南阳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电厂按期完成烟气脱硝治理工程,对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烧结机实施脱硫改造,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和去除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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