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执法工作相关的公共法律法规和专业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继续推进局系统行政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市局每年对全系统行政管理人员及有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考试成绩记入局《岗位资格证书》,未持证人员不得上岗。配合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和市政府法制办搞好土地执法监察、土地登记、房屋权属登记、行政执法等持证上岗的培训、考核工作。
(四)加强行政管理相对人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使自身权利的能力。采取专题讲座、业务培训、召开研讨会、交流会等形式,开展对农村村民、村委会干部、矿山企业负责人、房地产开发商,以及物业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房屋经营管理单位经营者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行使自身权利的能力。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局系统“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三季度,市局制定本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报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和市有关部门备案,并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市局还将结合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编写“四五”普法补充教材,并报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备案。局系统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五五”普法规划,报市局备案,并认真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四季度至2010年。市局每年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局系统各单位也要制定年度计划或方案,突出重点、措施具体,认真实施,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08年,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对各单位落实本规划的情况进行中期推动和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局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普法工作机构和监督、保障机制。
市局成立“五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设在法规处,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要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设立或充实普法工作办事机构和人员,完善领导小组联席会、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确保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市局已将“五五”普法工作任务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通过年初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中期推动检查、完善年度考评机制,使普法工作与奖惩挂钩,保障普法各项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