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及本市的实施意见。加快完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健全依法行政考核评议等各项制度,规范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继续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继续实施“送法工程”,根据不同群体的需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等主题活动,把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利用局政务网、办公网、房地产综合信息网及房改网、土地交易网、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网等专业网站为阵地,建设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采用多种有效形式,将法制宣传资料和法律服务送到农村、矿山、企业、学校、居民小区,宣传到地方政府各级领导、农民、矿山企业负责人、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等不同群体。工商职业学院和全行培训中心要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将法制教育列入课程,落实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教材、课时和师资,同时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学法用法实践活动。
举办公益性法制讲座,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及本市春、秋季房交会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
三、对象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局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带头学法用法,提高学法自觉性和依法决策、依法执政能力。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处级干部任职资格法律考试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决策法律审核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县、乡(镇)政府领导土地管理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在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按照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坚持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下,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法律意识。
(二)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在公务员录用中,注重测试应试人员掌握运用法律知识的水平和能力。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和考核工作,考试成绩记入《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考试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