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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幢楼房改变用途备案程序》的通知[失效]


  附件2:
  申请受理通知书存根

  申请人        ,关于办理整幢楼房改变用途备案,          日依法受理,并于       日给申请人送达了《申请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

  申请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        向本机关申请办理整幢楼房改变用途备案,并同时提交了以下材料:
  □1、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城市规划的审核意见;(原件)
  □2、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所有人同意改变用途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4、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原件)
  □5、                ;(原件/复印件)
  □6、                 。(原件/复印件)
  依照《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已受理。请申请人于       日持此通知书到本机关领取《天津市整幢楼房改变用途备案证明》。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盖章)

  附件3:
  补正告知单存根

  申请人          ,关于办理整幢楼房改变用途备案材料不齐,本机关依法一次告知其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于
        日给申请人送达了《补正告知单》,申请人已经确认。
  申请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

  补正告知单

  根据《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需要补充下列材料:
  1、                 。(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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