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力度,完成了五大道、解放北路、鞍山道、中心花园4个历史风貌建筑区及区内5个试点保护项目的统筹策划方案;对广东会馆、古文化街、梁启超故居、袁氏宅邸等历史风貌建筑进行了整修;完成了具有600年历史的鼓楼重建,并辟建了7.7万平方米的鼓楼商业街。
第二部分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九次会议精神,以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加快发展和滨海新区加快开发开放为中心,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土地资源、地质矿产资源、房地产行政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管理三条主线,以人为本,开拓创新,努力实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的新突破,为积极构建和谐天津,促进全市更快更好发展作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和任务
(一)编制国土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保税区空港物流加工区地热开发规划、武清区地热开发规划及重点区(县)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完成天津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的修编。全面完成市、各区(县)及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在此基础上,开展全市各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工作。适时编制重点地区、重点工程的土地整理复垦实施方案,力争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二)切实加强土地生态环境、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调整现有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耕地和建设用地,逐步实施退耕、退建还湿、还林、还草。采取休耕、土壤改良、农业结构调整等措施,对盐渍化、沙化耕地进行综合治理,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按照数量和质量并重的原则,科学划定耕地和基本农田,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和产业化,五年内基本农田示范区整理面积达到6666.7公顷。采取多种方式积极补充耕地,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保有量42.3万公顷,基本农田面积33.8万公顷,建设用地38.6万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12.8万公顷),农转用面积为4.4万公顷,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2.8万公顷。
(三)治理整顿与开发利用并举,切实保护地质矿产资源。全面开展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加强地质环境监测力度,开展城市综合地质调查和生态环境脆弱区地质环境评价。采石矿山数量压缩至50个左右。开展地下水应急供水水源地的调查评价,提供可进一步勘探的中型地下水源地2处,可供开发的大型地下水水源地1处;提供可进一步开展勘查工作的大型地热田2-3处,中型地热田2处。全市地热开采总量控制在3300万立方米,回灌率平均达到20%;地热供暖面积1000万平方米。
(四)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努力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建立全市统一整理、收购、交易、监管的高效市场管理体系,经营性土地以“净地”招、拍、挂公开出让,五年计划收购整理储备土地5000公顷,出让土地8000公顷,实现政府土地收益260亿元。适度增加建设用地总量供给,综合考虑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农村城市化、城市扩展等对建设用地需求,科学预测增量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1.5万公顷。结合农村城市化发展,改造城中村、镇中村,对空心村进行整理,有步骤地实施迁村并点;整合零散的乡、村企业,集中建设工业小区,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加大现状建设用地开发整理力度,盘活存量土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