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交易活跃。商品房新增上市4220万平方米,比“九五”期间增加49%;销售商品房4591万平方米,比“九五”期间增加2.97倍;商品房销售金额1177.4亿元,比“九五”期间增加3.95倍。存量房交易2722万平方米,比“九五”期间增加7.1倍;存量房交易金额515.3亿元,比“九五”期间增加12.7倍。全市新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34618件、1333.1万平方米,房屋租赁备案面积超过“十五”计划目标333.1万平方米。
启动了矿业权市场建设,有偿出让采矿权130余宗;加大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力度,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1.78亿元,与“九五”相比,增收9739万元,增加121%;矿业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四、权属登记制度更加完善
开展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核发土地证34.9万件,累计发证92.9万件,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核发他项权利证(中心城区)454件,支持企业融资270亿元。
房屋权属登记行为更加规范,共办理各类登记、发证124.2万件、32561.9万平方米。其中,抵押登记35.6万件,抵押金额1794.3亿元。补办房屋权属登记800万平方米,解决5万户购房人拿不到产权证的问题。开展了市内六区住宅土地发证工作,累计发证8.2万个,收取土地出让金7000余万元。
五、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初步建立了住房分配货币化、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保障体系。全市共有1135个单位,为15.2万名“老职工”累计发放住房补贴31亿元;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新人”新制度全面建立;建设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165万平方米,为1200户拆迁“双困”家庭配租了廉租房,为2500户拆迁低收入家庭发放了租房补贴,向4000个家庭发放了经济适用房购房证明。
修缮力度不断加大,完成自来水改造、老化电线改造、旧楼综合维修工程,使33.5万户居民受益;累计修缮各类住房3050.6万平方米,平改坡200万平方米,投入资金8.17亿元,约54.8万户居民受益;为2万户优抚对象、低保家庭和离休干部核减租金2000万元;维修及时率和群众满意率分别达到100%和98%。
物业管理工作成果显著,全市实施物业管理面积达到1150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9939万建筑平方米(新住宅区8250万建筑平方米,旧区1689万建筑平方米),79万户、241万居民享受物业管理成果,比“九五”期间增长183.51%。全面落实住房维修保障制度,累计收缴商品住宅维修基金23亿元,为房屋“养老”提供了资金保障。物业管理营业收入突破15亿元,已成为第三产业发展的生力军。
全市城镇居民住房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了26 平方米,比“九五”期间,提高了4.5平方米;住房成套率达到了93.5%,比“九五”期间提高了3.5个百分点。
六、法制工作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