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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津国土房计〔2006〕561号)


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蓟县地矿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十一五”规划纲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六月九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十一五”规划纲要

第一部分 “十五”期间工作简要回顾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坚持科学发展观,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强化管理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为推动天津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得到有效实施

  加强《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与管理,组织开展并编制完成了《天津市国土规划》,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奠定了基础。

  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强化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全市共开垦耕地面积9722.1公顷,连续五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审批和实施转用、征用土地,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建设用地供给。审查报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面积2311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16775公顷,保障了空港物流加工区、开发区扩区、市政府土地整理储备、经济适用房项目及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二、国土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利用和保护

  加快实施退耕还林还牧和天然林保护工程,设立自然保护区,使林木覆盖率从11.3%提高到15.8%,形成了9个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面积达166041.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3.9%。建立了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群策群防和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全市重点地区地面沉降已接近或低于“十五”规划目标。

  完成了地质资料数字化2639份,地质资料目录查询检索3602条。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新增石油资源量1亿多吨,为大港油田后续勘探开发提供了靶区。提交了4个中型以上可供进一步工作的地热田及三个地下水应急供水水源地,成功开凿一眼高温高产地热井,缓解了城镇建设对资源的需求。2004年地下热水开采量2468万立方米,供暖面积已达940万平方米。

  三、土地和房屋市场建设进一步规范

  颁布了《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建立了经营性土地收购储备、“净地”出让和招拍挂制度;成立了天津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设立了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和土地交易中心,实现了全市统一的新的管理体制;以中心城区土地收益权质押,成功向国家开发银行融资500亿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比例不断提高,确认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371宗,全市出让土地面积1.6万公顷,土地出让合同金额762.8亿元。更新了中心城区基准地价、土地级别和中心城区及各区县定级估价成果,成果覆盖面积达2002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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