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改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对第一批示范小城镇试点市财政预算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津发改区县〔2007〕668号)
东丽、津南、武清区人民政府及各第一批试点单位:
为支持示范小城镇试点工作,2006年市发改委、市农委下达给示范小城镇第一批试点单位公益事业建设资金补助5000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拟对第一批“三镇两村”示范小城镇试点单位使用市财政预算补助资金情况进行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第一批“三镇两村”试点2006年度市发改委、市农委列入财政预算资金支持计划的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详见附表)。
二、检查的重点。一是试点所在区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的时间和数量;二是项目单位将资金使用到项目上的数量和进度;三是执行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况,有无违规使用资金和资金不及时到位的问题。
三、检查时间。请试点所在区人民政府接文后组织试点单位进行严格自查,在2007年9月21日前,将情况以正式文件报告市发改委,抄报市农委和市财政局。视自查情况,市有关部门将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