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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6.高校内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引发不同地区连锁反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7.参与人数500人以上,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8.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上的暴狱事件;
  9.出现跨越我省范围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互动性连锁反应;
  10.其他视情需要作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
  重大群体性事件包括:
  1.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影响较大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聚众闹事、罢工(市、课)等,或人数不多但涉及面广和有可能进京的非法集会和集体上访事件;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受伤群体性事件;
  3.高校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或因高校统一招生试题泄密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参与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5.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动,或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群体性事件;
  6.因土地、矿产、水资源、森林、水域、海域等权属争议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群体性事件;
  7.已出现跨越我省范围的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或造成了较严重的危害和损失,事态仍可能进一步扩大和升级;
  8.其他视情需要作为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待事件。
  (二)涉外突发事件。
  特别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包括:
  1.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伤亡的境外涉及我省或省内涉外事件;
  2.造成我省驻外的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重大损失,造成外国驻我省机构和人员安全及重大财产损失,并具有重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涉外事件;
  3.有关国家、地区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需要迅速撤离我省驻外机构和人员的涉外事件。
  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包括:
  1.一次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伤亡的境外涉及我省或省内涉外事件;
  2.造成或可能造成我省驻外的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较大财产损失,造成或可能造成外国驻我省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较大损失,并具有较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涉外事件;
  3.有关国家、地区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需要尽快撤离我省驻外部分机构和人员的涉外事件。
  (三)恐怖袭击事件。
  1.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大规模袭击或攻击生产、贮存、运输生化毒物设施、工具的;
  2.利用核爆炸、核辐射进行袭击或攻击核设施、核材料装运工具的;
  3.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党政军机关、警卫现场、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公众聚集场所、重要基础设施、主要军事设施、民生设施、航空器的;
  4.劫持航空器、轮船、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5.袭击、劫持警卫对象、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及大规模袭击、劫持平民,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
  6.袭击外国及国际组织驻我省机构、外商投资企业、事务所及其人员寓所等重要、敏感涉外场所的;
  7.大规模攻击机关、军队或民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重大危害的。
  (四)刑事案件。
  特别重大刑事案件包括:
  1.一次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投放危险物质和邮寄危险物品等案件,或在公共场所造成6人以上死亡的案件,或采取绑架、劫持人质等手段,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2.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100万元以上的案件;
  3.在省内发生的劫持民用运输航空器、客轮和货轮等,或省内民用运输航空器、客轮和货轮等在省外或境外被劫持案件;
  4.抢劫、走私、盗窃军(警)用枪械10支以上的案件;
  5.危害性大的放射性材料或数量特大的炸药或雷管被盗、丢失案件;
  6.走私危害性大的放射性材料,走私固体废物达100吨以上的案件;
  7.制贩毒品(海洛因、冰毒)20公斤以上案件;
  8.盗窃、出卖、泄露及丢失国家秘密资料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9.攻击和破坏计算机网络、卫星通信、广播电视传输系统等,并对社会稳定造成特大影响的信息安全案件;
  10.在我省发生的涉外、涉港澳台侨重大刑事案件。
  重大刑事案件包括:
  1.一次造成公共场所3人以上死亡,或学校内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危害严重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和投放危险物质案件;
  2.抢劫现金50万元以上或财物价值200万元以上,盗窃现金100万元以上或财物价值300万元以上,或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30万元以上的案件;
  3.有组织团伙性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有毒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案件;
  4.案值数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走私、骗汇、逃汇、洗钱、金融诈骗案、增值税发票及其他票证案,面值在200万元以上的制贩假币案件;
  5.因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造成大面积绝收、减产的坑农案件;
  6.非法猎捕、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破坏物种资源致使物种或种群面临灭绝危险的重大案件;
  7.重大制贩毒品(海洛因、冰毒)案件;
  8.涉及50人以上,或偷渡人员较多,且有人员伤亡,在国际上造成一定影响的偷渡案件。
  五、经济安全事件类
  (一)金融突发事件。
  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包括:
  1.在我省发生的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金融(含证券、期货)突发事件;
  2.金融行业已出现或将要出现连锁的反应,需要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
  3.国际上出现的,已经影响或极有可能影响我省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包括:
  1.对我省金融行业造成影响,但未造成全国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我省监管部门不能单独应对,需进行跨省份、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二)影响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包括:
  1.在包括我省在内的2个以上省(市)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以及超过我省处置能力的情况;
  2.在2个以上市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3.在相邻省(市)的相邻区域有2个以上市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4.在包括我省在内的数个省(市)内呈多发态势的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重大突发事件包括:
  1.在全省较大范围或大中城市出现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状况;
  2.在南京或2个以上省辖市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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