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自治县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木县政发[2007]39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2006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把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认真组织,广泛发动群众,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可喜成绩。全县共新建和加固改造抗震房屋5568户。在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自治县城乡抗震安居工程的顺利实施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大南沟乌孜别克民族乡等3个乡镇、韩万青等9名同志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创佳绩。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心系各族群众安危,学习先进,扎实工作,切实组织实施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确保2007年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完成,让更多的群众住上安全房、放心房。
一、2006年度自治县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先进单位
大南沟乌孜别克民族乡 (奖金8000元)
西吉尔镇 (奖金5000元)
英格堡乡 (奖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