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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王建兵等88户农牧民及一城一农领取《光荣证》家庭兑现奖励金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王建兵等88户农牧民及一城一农领取《光荣证》家庭兑现奖励金的通知
(木县政发[2008]43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八章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农牧民领取《光荣证》的家庭,由县人民政府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的规定,我县依据农牧民领取《光荣证》的先后顺序,按照分批次兑现原则。今年对2004年10月1日-2005年1月1日领取《光荣证》的71户农牧民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予以兑现奖励金,对17户一城一农家庭按每户1000元的标准予以兑现奖励金。
  希望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以及计划生育家庭站在对党和国家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作出新的贡献。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木垒县2004年10月1日-2005年1月1日农牧民及一城一农领取《光荣证》家庭兑现奖励金名单

  序号 丈夫姓名 妻子姓名 所在乡镇 领证时间 证编号 发放 金额 签名
  1 王建兵 刘淑芳 三畦村三组 2004.12.14 19 2000
  2 程建军 唐玉霞 新沟村一组 2004.12.20 21 2000
  3 杨虎云 金花 三畦村一组 2004.12.18 22 2000
  4 李焕明 方菊玲 新户村四组 2004.11.12 25 2000
  5 俞寿基 周瑞英 新户村四组 2004.12.15 26 2000
  6 李焕金 白斌芳 新沟村四组 2004.12.10 27 2000
  7 张兵 金艳芸 三畦村二组 2004.12.10 28 2000
  8 海玉国 张超 新沟村四组 2004.12.31 29 2000
  9 孟庆阁 马玉秀 三畦村二组 2004.11.12 31 2000
  10 郑宝林 石金芳 头畦村三组 2004.11.15 32 2000
  11 杨再江 李玲艳 三畦村三组 2004 12 20 0033 1000
  12 汤新智 郭新萍 头畦村一组 2004.12.20 34 2000
  13 陈学刚 张风英 头畦村二组 2004.12.20 35 2000
  14 俞帧基 葛俊梅 新户村四组 2004.12.28 36 2000
  15 李生录 赵艳玲 头畦村四组 2004.12.8 0040(2) 2000
  16 许军科 韩丽荣 头畦村三组 2004.12.22 42 2000
  17 何永虎 刘晓霞 新沟村四组 2004.12.7 59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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