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幼儿教师培养力度。制定幼儿教师培养规划,实施国家、省、市、县四级培训,通过网络、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快培养步伐。建立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完善培训措施,三年内完成幼儿园园长、教师和保育员、保健员等培训任务的100%,确保幼儿教师在一个继续教育周期内接受不低于360学时的培训任务。对100名幼儿园园长和600名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训。同时,各幼儿园要积极开展园本培训和岗位研修,依托省市级名师、骨干教师、名园长等搭建骨干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推进教学、研究、培训为一体的园本研训制度,实施梯度培养,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不断提高幼儿教师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相关培训和岗位研修的情况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作为教师聘任的依据之一。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实施幼儿园教师培训工程和名师培育工程,形成一支学前教育园长、教师骨干队伍,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素质。
(四)加强幼儿园保育及卫生保健工作。全市各级卫生部门协同教育部门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加强对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督导检查,监督指导幼儿园膳食营养、生长发育监测、疾病防治、计划免疫等卫生保健工作,确保幼儿身心健康。
四、学前教育重大工程项目
(一)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工程。2011-2013年,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市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77所。3万人口以上的乡镇至少举办2所、3万人口以下的乡镇至少举办1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和新型农村社区实现独立办园、小村联合办园或建分园,基本形成县、乡镇、村三级农村学前教育网络。该工程以县(市)区为主实施,市财政每年安排以奖代补资金,用于该项目工程建设。
(二)幼儿园办园条件达标工程。根据我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改善现有幼儿园办园条件,三年内实现70%以上幼儿园基本达标。该工程以县(市)区为主实施,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奖励。
(三)幼儿园教师培训工程和名师培育工程。从2011年起,对现有幼儿园教师和园长进行轮训,三年内完成100%。对学前教育教研及管理人员、100名幼儿园园长和600名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形成我市幼儿园园长、教师骨干队伍,使其在学前教育科研、教研、课程改革、管理、打造幼儿教育品牌等方面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幼儿园园长、教师全员培训由县(市)区负责实施。100名幼儿园园长和600名骨干教师培训由市级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