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焦政文〔2011〕1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各有关单位:
市教育局制定的《焦作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焦作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动我市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更好地满足城乡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根据《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豫政〔2011〕48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豫政办〔2011〕62号)和《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焦政文〔2011〕171号,以下简称《意见》),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和普及程度不断提高,办园条件有所改善,教育质量不断提升。2010年,全市经教育部门批准注册的幼儿园501所(其中教育部门和集体办园32所、民办园467所,其他部门办园2所)。全市现有省级示范幼儿园11所,市级示范幼儿园16所。在园幼儿81738人,教学班3001个。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63%,学前一年毛入园率为85%。全市学前教育教职工总数7039人,其中专任教师4343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中阶段毕业及以上学历的占95.2%、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的占56.7%。2010年国家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1300万元,2010年预算内学前教育事业费投入为1068万元。
总体上看,学前教育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公办、民办幼儿园比例不合理,公办幼儿园比例偏低,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规模出现萎缩;二是农村学前教育发展较慢,整体水平较低,办园条件较差;三是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缺乏相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四是幼儿教师整体素质不高,待遇偏低;五是民办学前教育亟需加强管理和规范;六是幼儿园保育工作特别是卫生保健工作比较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