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焦政文〔2011〕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豫政〔2009〕40号),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创建和谐社区,构建和谐社会。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社区居民为中心,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基础,以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驻社区企事业单位及居民个人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完善社区功能,健全服务网络,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二)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把服务居民作为社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居民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由政府提供公共服务,鼓励支持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针对不同类型的社区服务,既要整体推进,又要突出解决薄弱环节,既要深入开展广受欢迎的传统服务项目,又要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改进服务水平,既要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建设,又要探索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坚持协调联动、资源共享,依托信息化平台,整合资源,聚众合力,实现社区设施配置合理、社区服务高效便捷。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我市社区服务工作的目标是:和谐社区建设“解放模式”在全市范围得到推广,社区工作体制理顺,社区基础设施完善,社区工作力量壮大,居民自治范围不断扩大,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建设成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内容多样、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