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实施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培训计划,大力推进技能再就业培训。以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实现再就业为目标,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对年轻的下岗失业人员,鼓励参加中、高级职业资格培训或新职业培训;对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可与实施再就业援助送岗位同步,组织其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结合市场需求和岗位开发,密切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大力开展校企合作培训、订单式培训和定向培训,突出培训的实用性,使培训与再就业紧密结合,实现失业人员技能提升与就业岗位的有效对接,年培训失业人员2万人以上。
4实施劳动预备制培训计划。开展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储备培训,对入读技工院校和职业技术学院的初、高中毕业生,分类实施技能培训;对当年退役并有就业愿望的士兵引导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有需求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开展相关就业技能培训。对新成长劳动力进行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必须的职业技能后再进入就业岗位,提高劳动者素质。
5实施能力促创业培训计划,广泛开展创业培训。依托各类创业培训基地,通过实施创业培训补贴等办法,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群体开展创业培训,组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
(二)以技师和高级技师培养为重点,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技能人才支持。
1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发挥企业行业的主体作用,结合企业生产需要,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从2011年开始,选择若干家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通过试点带动、广泛动员和多部门联动,加大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新技师培养力度,通过高端带动,推动全市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发挥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的基础作用,通过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健全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2实施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增加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存量。适应我市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产业集聚区发展需要,采取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的办法,促进企业、院校及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加快培养一批社会紧缺、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逐步建立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共同投入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加大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
3统筹组织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广泛选拔高技能人才。加强与总工会、残疾人联合会等单位合作,在全市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大赛活动,为展示技术工人良好精神面貌和精湛技艺搭建平台。
(三)实行项目带动,推进示范基地、研修平台建设。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