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劳动力定向培训。结合产业集聚区用工需求情况,定期公布急需、紧缺职工(工种)人才需求状况,定期组织针对产业集聚区的专场人才招聘会,方便企业招工和劳动力求职。要发挥职教中心和中等职业学校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向企业免费提供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实施定向合作计划,推动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与集聚区内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定向职业技能培训,探索形成稳定高效的人力资源培养使用机制。将产业集聚区各类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对在职人员培训进行补贴,全年培训管理人才和技工1万人以上。
2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开展校企合作共建,支持学校将实训基地放在集聚区企业,把生产过程作为学习项目和教育内容。实行弹性学习制度,鼓励学生采取工学交替、半工半学的方式,工学结合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即可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支持县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工作范围和服务重点向集聚区企业拓展,进一步扩大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建立集聚区内企业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制度。
3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建设。面向产业集聚区,创建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对于培训人员达到一定规模、解决集聚区用工问题贡献突出的,给予一定财政资金奖励。
4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围绕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制定优惠政策,加快培养引进一批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积极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市场化和职业化,提高集聚区管理水平。
(七)加快科技进步和创新。
1加快集聚区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吸引优势企业在产业集聚区内建立共性技术研发中心,依托集聚区骨干企业,力争全年新建5家省级企业研发中心、20家市级企业研发中心。鼓励产业集聚区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建立创新联盟。
2加快重大技术联合攻关。支持集聚区依托骨干企业,开展多形式产学研合作,加快人才、资金、中介服务、公共技术和资源共享平台等支撑体系建设,引进或突破一批制约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共性技术,以技术进步壮大产业集群规模。2011年重点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着力破解制约产业链关键环节发展的技术瓶颈。
(八)开展示范集聚区创建。按照“重在培育、示范带动”的要求,开展示范集聚区创建申报工作,完善扶持政策,培育树立示范典型,促进竞相发展。按照省有关部门确定的示范集聚区专业标准,提出创建目标,制定年度工作方案。
1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示范集聚区。重点开展村庄迁并和存量用地挖潜改造,提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年内周转效率,加快三层以上、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多层标准厂房建设,使土地投入产出强度和土地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产城联动示范集聚区。重点推动集聚区与相邻城区的整体联动开发,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和村民安置社区建设,使城市发展规模、产业集聚区就业规模、务工人员落户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3环境友好型示范集聚区。重点推动环保设施集合共建,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建立环评快速审批机制,使集聚区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4数字化示范集聚区。重点推动建立完善信息化综合平台,推广信息应用技术,使集聚区信息化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