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1年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工作安排的通知
(深卫人疾控〔2011〕19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属各有关公共卫生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工作的通知》(深卫人疾控〔2011〕10号)的要求,现将2011年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工作有关安排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评估工作组对每个区的评估时间为半天,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1. 按照《关于开展2011年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工作的通知》(深卫人疾控〔2011〕10号)相关要求开展评估工作。
2. 各区向评估工作组简要汇报年度创新工作及存在问题,总时限20分钟,每超时1分钟扣10分。
3. 现场评估结束后,评估工作组指定专人现场反馈,总时限30分钟。内容包括:年度工作基本情况;年度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及意见和建议;扣分情况和扣分理由,公布最终得分。
三、其他事项
请上午受评区安排工作午餐(自助餐形式,不上酒水)。下午受评区不安排晚餐。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
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和健康教育
评估工作组人员和时间安排
一、评估工作组
组 长:张丹
副组长:林汉城 刘小立 刘铁榜 韩铁光
成 员: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健康教育相关专家
联络员:杨慧 金冬 庄润森
二、评估时间安排
2011年11月22日上午9︰00 罗湖区
2011年11月22日下午2︰30 盐田区
2011年11月 23日上午9︰00 宝安区
2011年11月 23日下午2︰30 光明新区
2011年11月 24日上午9︰00 福田区
2011年11月 24日下午2︰30 南山区
2011年11月 25日上午9︰00 龙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