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组织开展营造义务植树主题林活动的通知
(佛府办[2006]6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推动我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改善和优化生态环境,共建绿色佛山,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06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佛办发电〔2006〕16号)的要求,我市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广泛组织开展营造义务植树主题林活动。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营造义务植树主题林工作
营造主题林活动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又一新形式,是形成“领导带头、全民参与”的植树活动高潮的有效途径,也是贯彻落实黄龙云书记提出的“每年义务植树100万株以上”指示精神的有力保障。为此,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真抓实干,积极支持和参与全民植树绿化活动,切实抓好营造义务植树主题林活动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今年全民植树绿化任务。
二、迅速行动,掀起以营造主题林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植树活动新高潮
各单位要抓住当前植树的有利时机,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营造义务植树主题林活动,形成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全民参与、上下联动、热烈踊跃的“植绿、爱绿、护绿、兴绿”良好社会氛围,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以营造主题林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植树活动新高潮,使全体市民的绿化意识和生态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建设绿色佛山、生态城市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及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作出积极的贡献。对主动积极开展营造主题林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单位,市政府将给予通报表扬。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营造义务植树主题林活动的成效
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成效,今年的义务植树主题林营造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市绿委办负责统一组织安排市属各单位的主题林营造工作;各区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本区主题林营造工作,各区绿委办负责组织安排,要求今年各区营造不少于10个主题林。市属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参加和开展形式多样的营造主题林活动;各区人民政府要把营造主题林任务落实到各职能部门,以行业为特点认真开展营造主题林活动,规划、公用事业、交通、国土等部门要积极参与,并配合绿委做好场地落实等工作,同时,要加强对主题林的管护工作,确保营造义务植树主题林取得最大成效。营造主题林活动时间为2006年3月12日至5月30日,凡参加活动的单位可免收当年的义务植树绿化费。市属各单位可向市绿委办报名参加营造主题林活动(联系人:李松锋、李渭源,联系电话:83363537),区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向本区绿委办报名参加,具体办法详见市绿委制定的《关于开展营造主题林活动的实施意见》。请各区将当月的营造主题林活动情况于月底书面报市绿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