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标准收费。各市报考点按报名人数上交省考务费每人45元(含试卷费、管理费等)。省直和驻粤单位每人收费100元(每科50元)。
六、考场设置
200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规定只在地级市设置考场。考场必须设在高等院校或国家高考定点学校,并严格执行有关考试纪律规定。
七、考试用书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由省统计局人事处负责统一向全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订购。各市在报名的同时征订并收取考试教材费。初级每套36元,包括考试大纲、统计学和
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中级每套68元,包括考试大纲、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统计工作实务。
八、考前培训工作
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前培训,市的由市具体组织。省直和驻粤单位考生的培训由省统计局教育中心组织,考生可直接向教育中心咨询、报名。联系电话:83331917、83134080。
九、各市要尽早开展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有关工作,要认真执行人事部《关于印发〈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办发〔2001〕71号)的要求,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管理手册》的各项内容,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阶段的考务工作(见附件一),特别是要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好报考人数、考场设置、考试信息软盘的报送工作,确保考试工作严肃有序进行。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值班时间于考试前一天下午六时起至考试时间结束后一小时止。请各市将值班人员的姓名、职务、值班电话于考试前一周报省统计局人事处(省统考办值班电话83335275)。考试结束后,要组织监考人员认真填写考场情况报告单,收集答题卡,将答题卡按准考证号码顺序整理好,与考场情况报告单一起密封于答题卡回收袋内,连同试卷于10月19日前送交省统考办。
十、要严肃考风考纪,加大考试纪律的宣传力度。执行人事部3号令《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强化考试管理,落实考试管理责任制,对考风考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保证考试工作的客观、公正,维护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使他们掌握有关的政策规定、工作纪律、业务知识和防范考试舞弊行为的方法,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考试各环节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