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农业普查督查情况的通报

  (二)加强普查督查
  普查机构、人员和经费等的落实,是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基础。省督查组下去督查,有力地推进了各地普查工作,效果很好。在各地普查工作进展不平衡、经费落实不理想的情况下,各市农普办更要建立督导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督促检查,解决发现的突出问题,强化薄弱环节,切实抓紧普查经费、"两员"补贴和各类普查物资的落实工作,确保各项农普准备工作落到实处,绝不允许因为个别地区的工作而影响全省的工作进度。在正式入户登记前,各市都要开展一次对县级和乡镇普查准备工作的全面检查督促,查找薄弱环节,逐一督促落实。
  (三)进一步加大普查宣传力度
  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使农业普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是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普查登记在即,下一阶段宣传工作的重点是在农村基层,宣传内容、宣传形式要贴近基层、贴近农民。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普查宣传力度,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抓好农业普查宣传月行动。今年12月为农业普查宣传月,省农普办已在东莞市东城区举办了宣传月启动仪式,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各地要加强领导,抓好落实,要按照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要有项目、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农业普查宣传月活动;二要把握宣传重点。宣传月要以贯彻执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精神为重点宣传内容。要根据农业普查的难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开展针对性、实用性的宣传动员和社会发动工作,确保农业普查宣传月达到良好效果;三要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让全社会、特别是让广大农民朋友了解普查、支持普查、配合普查;四是做好现场登记期间的宣传报道。2007年1月1日,各地要邀请地方领导到普查现场指导普查登记工作,要组织新闻媒体对领导到普查现场指导普查登记情况及农普入户登记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报道。
  (四)继续抓好“两员”培训工作
  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培训质量和效果直接关系到普查数据的质量和整个普查工作的成败。因此,各级农普办一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按照省农普办“县级负责培训到普查指导员;镇级主要是培训普查员,由县农普办统一组织,各镇实施培训”的规定,组织好包括农垦系统在内的“两员”业务培训工作,尤其要在培训经费和培训时间上给予充分保证,让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全面掌握普查业务知识,了解普查指标、填报说明和入户访问技巧,确保他们对普查方案的全面理解。
  (五)做好清查摸底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