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优化产业结构
结合我市的实际,一是加快改造提升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金属材料加工及制品、陶瓷及其他建材、纺织印染等产业要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进行改造提升,采取有效措施,优化产品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引导企业向高技术、深加工、低物耗和无污染方向发展。二是鼓励发展低能耗、低排放、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加快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精密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汽车零配件产业和医药产业;以发展现代物流业为重点,促进我市现代服务业的快速提升。三是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和浪费资源的产业,加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措施的要求,压缩和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逐步关停一批产品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四是进一步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根据我市的资源条件和区域、行业特点,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区域发展和产业转型。
(五)加快技术进步
加大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将节能、节水、降耗、清洁生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作为我市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的重点,突破制约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把现有的科技三项费用、技术改造资金优先支持一批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技术开发和改造项目,通过举办信息发布会、展览会和技术交流会等方式,加快推广应用成熟的资源节约先进技术。鼓励、引导企业采用先进节能、节水、节材技术,提高全市资源节约整体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组织开发和推广节约资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以技术进步促进资源节约。加快节能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的建设,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活动。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核心技术与设备,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奠定技术基础。
(六)完善政策体系
通过深化改革,形成有利于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体制条件和政策环境。全面整理国家和省的有关扶持政策,加强综合协调,促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在各级财政中安排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宣传培训和能力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完善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行生态环境的有偿使用制度,促使企业和个人对环境保护的外部效益内部化。继续深化企业改革,鼓励企业根据社会化分工和产品生产的内在联系,研究制定有利于建立生态工业网络的经济措施,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奠定良好的微观基础。在消费流通领域,继续建立完善绿色产品的标示制度,鼓励公众购买绿色产品,带动社会绿色消费。
(七)依法加强监管
一是切实抓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切实抓好《
节约能源法》、《
清洁生产促进法》、《
水法》、《
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二是强化执法力度。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机构、公共场所的资源节约情况进行检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重点用能企业以及重点用能设备,委托相关的检测机构开展用能设备能源利用效率测试或电平衡测试;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增列资源节约篇章,并委托相关机构审核,通过核查(测试)发现的问题,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对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各区要建立节能监测中心,对重点用能企业以及重点用能设备实施检测,为推进节约能源工作提供有力的保证。三是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思想政治、业务技能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建立起一支高效、公正、廉洁的节能行政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