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节约用水
1、加强城市节水工作。加强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推广经过合法认证的管材,降低水管渗漏,到2010年年底前,将自来水管输漏失率减少到9.6%以下。积极引导和鼓励使用再生水,推进废水循环利用和中水回用工作,在新建公共设施、居民小区规划建设中推行中水回用管线设计,推进建设中心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有条件的城镇也要逐步推进中水回用;加大工业废水重复利用设施的投入,扩大再生水使用范围,逐步实现电厂冲灰水的“零排放”;城市建筑节水方面,着重抓建设、施工环节执行节水标准和节水措施,支持推动雨、污分流基础配套建设,提高水资源再生利用率。
2、加大水资源保护和污水治理力度,控制污水排放总量。做好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提高水质,增加可利用水源的范围和总量;制定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强化水功能区管理,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和入江河排污口设置情况,加强对水功能区和排污口的实时监测,严格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加快已列入国家规划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增加处理能力;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和垃圾收集系统建设,扩大覆盖范围;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快治理河流污染,严禁在河流放养家禽,推行家禽圈养。
3、合理确定用水定额,理顺水价结构。根据省政府制定的用水定额,结合各区的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可供水量,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各区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根据不同地区水资源情况,合理确定居民生活用水基本定额、工业企业和市政行业用水定额,适当拉大各级用水量间的价差,对超定额、超计划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加快“一户一表”工程建设,争取2006年年底前在禅城区首先实施阶梯水价试点,2008年年底前全市完成“一户一表”安装并实施阶梯水价,促进节约用水;限制高耗水企业在缺水地区布局和发展;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严格限制地下水过度开采,并适当提高征收标准,使水资源费在供水价格中所占的比重逐步趋于合理;强化征收措施,适当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4、推进农业节约用水。积极调整农作物布局,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生态农业和循环型农业。在缺水地区培育和推广耐旱的优质高效作物品种。加速大中型灌区改造和配套,提高节水灌溉面积比重。继续实施农村人畜饮水工程。
(三)大力节约原材料
1、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在工业节材方面,加强对金属材料加工与制品、陶瓷及其他建材、化工、纺织等重点行业的原材料消耗管理,指导企业按照规范设计项目,尽可能优化并采取资源消耗水平较低的工艺技术;各重点行业分别确定一批高耗材企业,定期公布名单,监控其材料消耗状况,并指导其加强材料消耗核算;更多地利用边角余料、再生材料,提高材料利用率;在建筑节材方面,积极推广新型墙材和高性能、低能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预拌混凝土;探讨用建筑垃圾替代混凝土进行打桩等公路建设节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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