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统计局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通知
(粤统办字〔2006〕37号)
各市、县、区统计局,省局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国家统计局、中共广东省委保密委办公室、省国家保密局“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要求,我们制定了《广东省统计局“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广东省统计局“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根据《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保密局“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国家统计局“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通知》和广东省委保密委员会《广东省“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要求,为深入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我省统计系统广大工作人员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保密工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五五”普法期间将继续在全省广大统计工作人员中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使宣传教育工作有序进行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深入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省统计系统广大工作人员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
“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服务统计工作大局,根据广大统计人员对保密法律法规知识的需要,结合保密法律建设的新形势,通过深入扎实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统计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重点涉密人员、公务员的保密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形成人人能自觉保守国家秘密的良好风尚。
三、工作原则
“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组织安排和落实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服务,为统计工作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为保密事业的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