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人社办函[2011]410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要求,为适应老龄化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加快培养养老服务知识技能型人才,激发全市养老护理员学习技术技能的热情,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民政局决定联合举办“天津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
现将《天津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天津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2.天津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技术纲要
3.天津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天津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养老护理队伍能力素质建设,提升养老护理服务水平,展示养老护理行业人性化、标准化、规范化整体形象,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民政局对养老护理职业资格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养老护理现状,决定举办“天津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护理大赛)。现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天津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见附件1),全面负责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竞赛活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共同组织,由市民政局工会具体承办。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工会,负责大赛的具体工作。根据活动要求,大赛组委会将聘请全市养老护理专家组成评委会,按照竞赛规则,作出客观、公平、公正的评判。
二、竞赛内容
(一)理论知识竞赛(占30%):包括“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和“相关知识”三个方面的内容。
1.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基本知识;职业守则。
2.基础知识: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老年人护理特点;老年人常见疾病;老年人的营养需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相关知识:老年人的生活照护;老年人病情的观察;老年人口服用药的知识;清洁与消毒;冷热应用;老年人安全保护;急救技术;老年人常见病与危重病护理;临终护理;健康教育;老年人的心理护理;康复护理;培训与指导。
(二)护理操作技能竞赛(占70%):老年人健康的观察与日常生活照护;卧床老年人并发症的预防;老年人意外伤害的应急处理及急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