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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局域网、内网建设有关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局域网、内网建设有关意见的通知
(津国土房信〔2008〕381号)


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

  为了保证全局网络系统及内网运行安全稳定。规范我局网络体系的构架。确保我局网络系统、基础数据的安全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各国土分局在连入我局内网和建立本局的局域网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机房建设

  机房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93》要求进行建设,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必须铺设防静电地板和静电导出设施。

  (二)强电除一般空开保护外,必须增加防浪涌保护。

  (三)机房无论有无中央空调,必须另外安装空调设备。常年保证机房内温度小于25℃,湿度在45%-65%之间。

  (四)设备接地电阻应小于1欧姆。

  (五)机房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

  二、内网建设要求

  内网与互联网必须物理隔离,内网网段与外网网段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连接。

  内网使用的终端不得以任何形式连接互联网,严格禁止一机两用。

  市局将给各国土资源分局配备三层路由接入设备。各区县分局需搭建以本局三层交换机构成的局域网,交换机型号选择必须遵循《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管局信息产品选型标准》要求。

  三、信息产品采购

  为保证全局网络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以及各业务应用系统的统一按装和使用。保障基础数据统一标准和信息共享、共用,区县在更新和购买信息化建设产品必须统一技术标准和品牌。

  各区县分局需要安装本局内的其他业务系统或OA系统的二级服务,需自行购买本地服务器。服务器的选择需遵循《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管局信息产品选型标准》要求。

  其他信息产品采购,如终端、打印机、扫描仪等需遵循《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管局信息产品选型标准》。

  四、内网弱电节点楼层配线方案

  为了保证各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各区县分局业务科室在配全操作人员信息点的基础上每操作室至少应增加2个信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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