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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巴里坤县站所(办)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巴里坤县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巴里坤县委组织部对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和函询的制度》的通知

  轮岗,指在各站所(办)内部进行。
  (一)需要通过交流,丰富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水平的。对培养潜力大、各方面素质较强的优秀年轻站所(办)干部,有计划地调换工作岗位或工作单位,多方面丰富工作阅历;对部分工作能力一般,不适应现职的干部,通过行业内部交流、跨行业交流或站所(办)内部轮岗,丰富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能力。
  (二)凡没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县直各站所股级领导,应有计划地交流到基层工作;拟提拔担任县直站所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岗位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在同一个单位工作时间满10年的,应当进行交流;在同一个岗位工作时间满5年的,应当进行轮岗;在直接管理“人、财、物”等特殊岗位上工作时间满4年的,应当轮岗。
  (四)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如双方在同一单位担任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职务的,或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从事财务工作的,其中一方必须交流。上述因亲属关系需交流的干部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五)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轮岗的。
  有以下情况的,一般不进行交流:
  (一)所在站所(办)干部年龄超过50岁,一般不交流。属于必须交流的对象,已超过年龄的,可区别不同情况对其工作进行调整。
  (二)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三)担任县级以上重点科技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
  (四)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而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其他原因不适合交流的。
  四、交流、轮岗的程序
  (一)站所(办)干部行业内部交流和站所(办)内部轮岗的程序
  1、站所(办)干部行业内部交流在县直业务主管局的领导下进行。
  2、县直站所统一制定行业内部交流和站所(办)内部轮岗的具体实施意见。
  3、乡镇站所(办)提出意见报县直站所。
  4、县直站所在征求乡镇党委和政府的意见后,报业务主管局,由业务主管局组织实施。
  (二)站所(办)干部跨行业交流的程序
  五、跨行业交流主要指站所(办)专业不对口的干部
  1、本人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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