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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关于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14、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力争2010年底,使全县30%的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40%以上的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4万元以上,20%以上的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10%以上的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0万元。50%的自然村集体经济年收入1万元以上,50%集体经济年收入2万元以上。
  15、继续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双清”工作。对所属村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进行一次彻底盘点、清理,积极整合闲置的办公室、校舍、设备等集体资产,通过整修或翻建,以公开招标形式实行租赁,或以投资入股形式参与企业经营,提高存量资产的利用率,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七、真正重视、真情关怀,调动村干部干事业的积极性
  16、切实保障村干部报酬和农村“三老”人员补贴。实行村干部绩效工资,建立以基本补贴、绩效补贴、奖励补贴为主的绩效工资制。绩效补贴和奖励补贴,依据村上年度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和集体收入水平,确定标准和办法,采取年底一次性发放;进一步落实“三老”人员生活补贴配套资金,确保“三老”人员最低年生活补贴在1200元以上。
  17、积极推行村干部养老保险保障制度。今年全面推行村干部养老保险,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提高村干部工作积极性。
  18、重视做好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工作。对工作中政绩突出、议政能力强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表现特别优秀的在乡镇领导或站所长职务空缺时优先考虑。
  19、规范检查评比、达标升级活动,切实为村干部减负。除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一票否决外,其它对村级的检查评比、达标升级、签订责任状等全部进行归类合并,纳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体系。
  八、加强领导,确保村级组织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0、建立村级组织建设责任制。县委书记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县级联系点领导要把联系的乡村建设成为村级组织建设的示范点。乡镇党委书记负直接责任,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村级组织建设。
  21、建立乡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把村级组织建设纳入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并与乡镇领导干部的评先选优和选拔任用结合起来。
  22、总结经验,典型推动。各党委要及时总结村级组织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升“三级联创”活动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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