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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与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三、根据会议议题需要,经会议召集人同意,可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学者列席领导小组会议。
  四、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会议纪要,报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发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
  五、有关部门提交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的政策、法规等重要文件,经小组会议讨论并提出修改或处理意见后,由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按照职责分工,由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和检查,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六、对各乡镇场区、各部门提出的有关人才工作问题和建议,领导小组研究后,商请有关部门办理。
  七、建立人才工作研究咨询制度。通过课题研究、理论研讨、方案论证和政策咨询等方式,就人才工作的重大问题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
  八、建立人才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制定和出台涉及人才工作的措施和工作部署,在人才工作中的重要举措、重要活动等信息,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组工信息》内部专刊,反映全县人才工作的最新动态,交流各乡镇场区、各部门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典型经验。
  九、建立人才工作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在各相关单位设人才工作联络员。联络员原则上由各相关单位办公室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络和信息沟通,协调本单位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落实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具体协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
  十、建立人才工作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总结报告制度。根据自治区、地区和县委对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年度人才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对所承担的工作项目要制定计划,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并于年底前将书面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5: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单位职责

  1、县委组织部:
  做好全县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牵头抓总工作。组织实施中央、自治区、地区和自治县人才工作的部署,指导、协调、检查人才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制定和落实自治县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年度人才重点工作安排;抓好人才工作重大政策的研究、制定、统筹和落实工作;研究制定自治县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抓好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做好科技副职的选派和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公务员管理数据信息库,协调建立各类人才信息库;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组织和协调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直接掌握和联系一批系高层次人才;组织县级优秀人才评选和重大人才奖励的实施工作;协调做好自治县人才工作的宣传;承担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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