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07年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巴党办发〔2007〕13号)
各乡镇场区党委、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2007年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3月20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2007年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意见
近年来,根据自治区党委和地委的安排部署,县委、县人民政府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重点、有声势地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有力地促进了自治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各族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增强。根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维稳工作的需要,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07年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集中整治的指导思想和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和自治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强而精、富而美的和谐巴里坤为目标,按照“哪里问题严重,就整治哪里;哪些问题突出,就解决哪些问题”和“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措施得力、确保实效”的原则,坚持打、防、纠、建并举,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坚持宣传舆论先行,严打斗争开路,充分依靠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针对奎苏镇“门徒会”邪教组织渗透,扰乱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治安秩序以及萨尔乔克乡、八墙子乡个别哈萨克族青少年酗酒滋事、治安案件多发,影响群众安全感等问题。将奎苏镇、萨尔乔克乡、八墙子乡作为集中整治重点区域,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通过集中整治,要达到整治区域的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得到有力打击;“门徒会”邪教组织的活动得到严密控制,参与人员得到帮教和转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社会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进一步加强,生产生活秩序正常有序,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率不断提高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