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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创建新疆“旅游强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创建新疆“旅游强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党办发[2007]34号)


各乡镇场区党委、人民政府,各党组、机关工委、各系统党委、县各部、委、局、办、人民团体,县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巴各单位: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创建新疆“旅游强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12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创建新疆“旅游强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自治县文化旅游业发展步伐,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提升巴里坤旅游知名度,推进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旅游工作会议、自治县第十次党代会、县委十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创品牌、抓促销、上台阶”的要求,围绕建设自治区优秀旅游县城和生态县城,大力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带动战略,加大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市场开拓力度,进一步完善景区(点)设施建设,提高旅游综合服务和管理水平,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观光旅游,加快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步伐。
  二、创建依据
  依照国家旅游局《创建“旅游强县”工作指导意见》、《创建“旅游强县”工作导则》和《创建“旅游强县”实施细则和评分标准(试行)》进行。
  三、创建程序
  创建、申请、初评、验收、报批、命名等。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成立自治县创建新疆“旅游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健全    县委书记
  副组长:斯德克    县委副书记、自治县县长
  杨兆明    县委副书记、政协党组书记、纪检委书记
  徐 颂    县委副书记
  马建军    县委副书记
  马政斌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李梅彩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张笑寒    县委常委、自治县常务副县长
  李朝阳    县委常委
  郝 俊    县委常委、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阿依别克   县委常委
  吴江京    县委常委、兵团农十三师红山农场党委书记
  政委
  萨丽满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孙文艳    自治县副县长
  张 勇    自治县副县长
  任拥政    自治县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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