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批转《共青团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关于做好乡(镇)团委换届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巴党办发〔2007〕37号)
各乡(镇)党委,各党组、机关工委、各系统党委:
《共青团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关于做好乡(镇)团委换届工作的意见》已经县委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共青团章程》和团县委的意见,认真做好各乡(镇)团委的换届工作。
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6月18日
共青团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关于做好乡(镇)团委换届工作的意见
根据自治区《批转〈自治区团委党组关于做好自治区、州(市)、县(市、区)及厅局、企业、院校团委换届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新党办发[2007]11号)文件和《团章》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切实做好乡(镇)团委换届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
乡(镇)团委换届工作要以《团章》为准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严格参照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通过换届,进一步提高乡(镇)团委领导班子素质,完善结构,增强活力,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竭诚服务青年,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奋发有为的坚强领导集体。
二、按期换届选举
《团章》规定,“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根据《团章》规定,凡在2008年年度内到期届满的乡(镇)团委,应于2007年7月底前完成换届工作。
三、立足整体优化,配齐配强团委领导班子
立足整体优化,选配好团委领导班子。要开阔视野,使符合干部德才标准,适合做共青团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到乡(镇)团委的委员会中。要严把思想政治素质关,注重考察干部政治上是否坚定,是否有改革创新精神,是否廉洁自律,并注重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做到好中选优。
1、代表人数。根据《选举规则》规定以及我县各乡镇实际,各乡(镇)团代会代表人数应控制在30人左右,最多不超过40人(各乡镇代表人数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