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司法厅厅直机关政务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

  2、行政处罚听证的条件和程序;

  3、行政赔偿、刑事赔偿的条件、程序;

  4、行政复议的范围和办理程序;

  5、行政许可听证的条件和程序;

  6、其他应当公开的法制工作事项。

  (十)司法考试工作

  1、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程序、收费标准及依据;

  2、国家司法考试分数查询方法、申请考分核查的程序;

  3、对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的处理办法;

  4、国家司法考试考场规则;

  5、法律职业资格证的申领条件、程序及依据;

  6、其他应当公开的司法考试事项。

  (十一)其他工作

  1、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条件和程序;

  2、基建工程建设、大宗物资和装备采购的招投标方案;

  3、行政监察机构受理行政效能投诉的内容、程序和要求。

  第六条 下列事项应当在内部公开:

  (一)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和要求。包括空缺职位、任职条件、选拔方式、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和任免结果;

  (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和奖惩情况;

  (三)警衔评授晋升的政策及其办理程序和审批结果;

  (四)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范围、对象、条件和结果;

  (五)系统内评先评优的条件和结果;

  (六)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公费医疗、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和标准;

  (七)行政监察机构受理检举、控告、申诉的程序和要求;

  (八)工会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

  (九)固定资产购置、重大投资项目、大宗物资和装备采购的决策依据、论证情况和处置结果;

  (十)基建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验收情况;

  (十一)重大财务收支和年度办公经费的预算和使用情况;

  (十二)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情况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十三)招待费的开支情况;

  (十四)其他应当在内部公开的事项。

第三章 公开形式

  第七条 依据政务公开内容选择下列主要公开形式: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